为了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
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分4批发布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反馈意见对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征求意见,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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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