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各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1月陆续开始。
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6个科目合格,并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地市注协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时间以各市注协公告为准。
地区 | 领取时间和地点 | 领取通知 |
广东省 | 全科:1月29日起 | |
专业阶段:时间以各市注协公告为准 | ||
韶 关 | 即日起在办公时间内领取 | |
珠 海 | 2018年2月9日前 | |
广 州 | 2018年1月22日--2月13日(工作日) | |
中 山 | 即日起 | |
深 圳 | 2017年2月6日至4月28日 |
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6个科目合格,但在不同考试年度因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有变更,未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地市注协办理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历年有效合格成绩单、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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