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浙注考办[2015]13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合格证2016年1月28日至2月29日发放(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一、全科合格证申领事项
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证书领取地的市考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领取合格证。如需变更证书领取地的考生,应当于2016年1月8日前到申领地的市考办(西区三江东路28号,市财政局502办公室)办理全科合格证的申领登记手续,省考办将根据考生申请将全科合格证下发给相关市考办。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申领登记手续的,证书领取地则以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
全科合格证的考生,按要求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下载),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张照片,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二、专业阶段合格证申领事项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能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地的市考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领取合格证。
已取得专业阶段6科有效合格成绩但因在不同考试年度报名信息错误或变更而无法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经校验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到报考地的市考办(西区三江东路28号,市财政局502办公室)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手续。
咨询电话:3046682 3055217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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