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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威市2025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9-03 11:11:55
导读:申报评审通知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并于9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个人申报时间为9月1日0时-9月30日24时。于10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各县区人社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本县区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核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提交评委会组建单位进行评审资格确认。全市各中、高级评委会于12月20日前组织完成答辩评审。原则上于2025年12月31日前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制发职称资格证书。

赤峰市2025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申报通知已出!各地各部门于2025年9月2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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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武人社发〔2025〕13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38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评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武威市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单位规定的申报要求,达到甘肃省相关系列或专业职称评审评价条件标准,且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学习任务。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以及编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武威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具有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农村实用文化人才,以及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职称申报。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不能申报评审职称。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内、以及在刑事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5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依托“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未经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个人、用人单位和部门在线下进行职称申报和评审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一)安排部署。各县区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部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印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对申报材料、审核时间、评审时间等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根据需要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申报评审通知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并于9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

1.受理开设账户申请。申请单位按照行政区划(级别)、企业注册地或隶属关系等,分别向属地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申请设立职称申报账户。

2.审核申报单位资格。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有申报账户及其所属单位账户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开设账户。

3.确定推荐申报人选。申报单位对申报人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做好空缺岗位核定工作),严格按照会议研究、集体评议、征求意见、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准备完善业绩资料、熟悉系统和操作流程,做好资料上传准备。

(二)个人申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于9月1日0时启动。申报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职称评审”链接进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个人申报于9月30日24时结束。

1.提出申请。9月30日前,申报人依据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劳动关系、户籍关系等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提出申报职称的申请。

2.创建账号。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设立申报账号。

3.上传资料。申报人登录本人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三)审核推荐。各级审核单位要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开展“AB角”交替审核,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避免扎堆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将符合条件人员提交上一级部门审核。

1.初审。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资格的有效性、业绩资料的完整性、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通过会议研究、集体评议、意见征求、公示等环节后(公示内容须包括本单位岗位总数和空岗数、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基本条件、业绩条件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10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2.复审。各级审核部门对申报单位推荐程序和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重点对佐证材料和业绩条件进行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交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各县区人社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本县区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2025年度职称评审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限,将全市本系列(专业)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提交市人社局审核。

3.联审。市人社局审核结束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资料进行联合审核和结果反馈,于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提交评委会组建单位进行评审资格确认。评委会组建单位对联审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确认评审资格,提交相应评委会答辩评审。

凡需上报省直厅局评审的高、中级职称,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省上报送材料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务于省级评委会工作部门截止接受申报材料期限10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核。

(四)业绩评议。12月上旬,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程序启动评委会评议工作,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条件等开展评议。人社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对评议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全市各中、高级评委会于12月20日前组织完成答辩评审。

(五)公示发证。评审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县区和市直行业部门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示内容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同步加挂公示链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影响评审结果的人员,原则上于2025年12月31日前印发职称资格文件,确认职称资格取得时间,同时打印电子评审表、制发职称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应及时下载打印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重点事项

(一)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时限计算到2025年9月30日,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二)任职年限。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起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三)系列转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四)继续教育。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市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对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需向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完成证明等佐证材料。

(五)年度考核。申报人须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以上传《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经各级人社部门加盖印章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花名册》为判断依据。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申报人员还需上传本单位、本企业年度考核管理规定(或办法)及单位考核结果总表。

(六)论文查重。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七)在职状态确认。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需提供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6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或在现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且近5年在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对公司法人、在部队选择自主择业后到地方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身份情况说明以及用人单位与申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单。

四、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要着重加强对基层单位、民营企业、自由职业者和农村实用人才的申报指导服务,进一步畅通申报渠道,增强政策激励,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申报职称,切实解决他们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人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同时,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诚信教育,讲清楚弄虚作假的后果,树立正确业绩导向,推动专业技术人员诚信申报、依规办事。

(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评审权限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申报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负责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格的真实性、业绩资料的完整性和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部门负责对重点业绩材料和关键个人信息进行甄别把关,对发现用人单位推荐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确保审核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审”“评”分离的原则,负责对申报个人业绩能力水平进行评议,不对申报程序、申报资格、业绩真伪性负责。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及时做好公示、发文、发证等工作。

(三)准确把握政策界定。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着眼于中长期发展,按照“评聘一致”的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初核和推荐,科学统筹用好岗位资源。对申报“破格晋升”“基层有效”“艰苦单位”等申报类别人员以及担任中小学(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人员参评正高级教师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比例执行,并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评议,适当延长公示期和扩大公示范围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推荐对象的业绩条件真实有效,能力素质群众认可。

(四)切实压紧工作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单位要按照《关于下放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审权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67号)、《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1〕142号)要求,明晰权限,靠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市级人社部门作为全市职称工作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整体工作的统筹安排,全程指导监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开展申报、审核、评议等各项工作,并监督各中评会规范运行等工作。各县区人社部门作为本县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将评审要求贯穿到申报、审核、评审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认真对照各系列(专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汇总申报人有效业绩,规范答辩、评审、专家抽取等程序,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

(五)严肃执行纪律规定。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性、权威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申报人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推荐责任,严禁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或单位账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的,由同级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冻结申报账户。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抽取评审专家,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杜绝“打招呼说人情”“熟人打分、熟人评议”等情况,要按规定受理核实举报投诉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对存在的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市职改办将适时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违反破格晋升规定等问题,核查属实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配强工作力量,严格按照《2025年度武威市职称评审计划》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各级审核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以正式文件向上一级审核部门报送《推荐报告》和《申报职称资格人员业绩审核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推荐材料(推荐报告中须注明岗位使用情况、晋升职称类型、审核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基层帮扶经历认定情况等关键信息),并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同步提交申报信息。

本《通知》适用于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未明确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市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新增调整事项,以最新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商业平台开展职称代办业务,未委托任何企业或机构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收费项目。

市、县区职改办咨询电话(工作日):

市职改办:0935—2212122

凉州区职改办:0935—2214602

民勤县职改办:0935—4128006

古浪县职改办:0935—5553450

天祝县职改办:0935—3121231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袁老师    0931—8827827

附件: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公告原标题: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告来源: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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