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相关规定考点解析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相关规定介绍
一、募集主体
(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自行销售和推介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具有公募基金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销售和推介资产管理计划。
(二)具有公募基金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
二、募集对象
(一)合格投资者要求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2.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
3.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计划分类
1.为单一投资者设立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面向多个投资者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200人(符合条件的员工持股计划不穿透计算员工人数)。
注意: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
三、募集方式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四、计划说明书(应当列明的内容)
(一)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和类型
(二)管理人与托管人概况、聘用投资顾问等情况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情况,投资风险揭示
(四)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安排
(五)管理人、托管人报酬,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
(六)投资者承担的费用和费率,以及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和义务
(七)募集期间
(八)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频率
(九)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意: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殊名称要求包括:
1.对于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中管理人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在其名称中标明“FOF”“MOM”或者其他能够反映该资产管理计划类别的字样。
2.对于具有特定投资管理目标的资产管理计划,比如员工持股计划、以收购上市公司为目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应当按照规定在其名称中标明反映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管理目标的字样。
五、募集金额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
2.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
3.投资于单只权益类、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其他要求
1.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参与资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2.投资股权类、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比例可以达到80%的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参与资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三)募集规模
1.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
2.封闭式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参与资金,单个投资者首期缴付金额不得低于合格投资者参与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所有投资者首期缴付金额合计不得少于1000万元。
六、募集期限要求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60天,专门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七、募集资金出资形式
(一)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以接受货币资金出资,或者接受投资者合法持有的股票、债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资产出资。
(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原则上应当接受货币资金出资,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注意: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的资产:
1.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符合规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交易的可以划分为均等份额、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完善流动性机制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2.上市公司股票、存托凭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标准化股权类资产。
3.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期货及期权合约等标准化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
4.公募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比照公募基金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
5.第1至3项规定以外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权类资产、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
6.第4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前款第1项至第4项为标准化资产,第5项至第6项为非标准化资产。
八、募集程序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应当严格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充分了解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风险评级,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向投资者推荐适当的产品,禁止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
九、募集失败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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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表述应当清晰、明确、易懂,并以醒目方式充分揭示资产管理计划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C项)、操作风险、关联交易的风险(B项)、聘请投资顾问的特定风险(A项)等各类风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专门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在募集资产管理计划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严格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充分了解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风险评级,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向投资者推荐适当的产品,禁止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发布了一系列的自律规则,按照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办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并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一、备案的原则

二、备案程序和内容
(一)备案程序
STEP1 资产管理人报送备案材料
STEP2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查(5个工作日内)
STEP3 材料完备并符合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资产管理人出具备案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一次性告知资产管理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STEP4 资产管理人提交补正材料(10个工作日内)
STEP5 补正材料符合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资产管理人出具备案证明(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资产管理人及时整改规范,同时报告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
注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协会官网对已备案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
(二)备案内容
1.备案报告
2.资产缴付证明
3.成立公告或成立通知书
4.资产管理合同
5.计划说明书
6.与产品相关的重要合同文本——托管协议、销售协议、投资顾问协议等
7.投资者信息资料表——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认购份额类型、认购金额等
8.风险揭示书
9.合规负责人审查意见
10.其他材料
(三)备案相关的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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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聪
AFP持证人,经济师
主讲: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中级个人理财
原某985高校金融讲师,CFP持证人, 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泰证券、中国邮政集团等多家机构特聘内训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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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荣
金融圈达人
主讲: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期货基础知识,基金法律法规,中级金融
从事金融类考试培训多年,知名金融培训师、金融机构中层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金融教材副主编、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特聘讲师。人称金融类培训界的“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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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
多家银行内训讲师
主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中级银行管理,初级银行管理,上岗实训
233网校签约网课老师,专业从事AFP/CFP、银行从业、基金从业、中级经济师、银行校园招聘等课程的研究和授课,曾在四大行及华夏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等机进行金融类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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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聪
AFP持证人,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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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某985高校金融讲师,CFP持证人, 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泰证券、中国邮政集团等多家机构特聘内训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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