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和规范的业务链。这个业务链由上游投资人、中游管理人和下游投资标的构成,涵盖了从资金供给到最终投资的全过程。
1. 上游投资人(资金供给方) 上游投资人主要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各类基金。个人投资者是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他们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来实现财富增值。机构投资者则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养老基金、政府资金、外资/主权财富基金等。这些机构通常具有较大的资金规模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为资产管理行业提供稳定且长期的资金支持。
2. 中游管理人(资产管理人) 中游管理人是指负责管理和运作资金的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这些机构根据各自的监管要求和业务范围,开展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等多种资产管理活动。例如,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公募基金产品的注册和管理,而私募基金管理人则需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才能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3. 下游投资标的 下游投资标的是指资产管理人将资金投资的对象,包括股票、债券、期货、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房地产等。这些投资标的的选择和配置直接影响着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水平。资产管理人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4. 其他参与者 除了上述三类主要参与者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参与者,如销售机构、托管机构、清算交割机构等。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推介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托管机构负责资产的保管和监督,清算交割机构则负责交易的清算和结算。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资产管理行业的完整生态体系。
通过这种业务链的构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并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科目:基金法律法规
考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概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