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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规定

æ�¥æº�:考试大  2009å¹´10月27æ—¥   ã€�考试大:助你考试通关,掌æ�¡æœªæ�¥ã€‘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八æ�¡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ã€�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å�Šæ¶‰å�Šé“�è·¯ã€�交通ã€�水利ã€�ä¿¡æ�¯äº§ä¸šã€�民航等方é�¢çš„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å�‘ä¼�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çœ�ã€�自治区ã€�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æ��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ç�†çš„ä¼�业应当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æ��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ç�†çš„ä¼�业下属一层级的ä¼�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ç�†çš„ä¼�业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æ��出申请。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完毕,并将�审��和申请�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料之日起60日内完�审查,公示审查��,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路�交通�水利�信�产业�民航等方�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ä¹�æ�¡  工程勘察乙级å�Šä»¥ä¸‹èµ„è´¨ã€�劳务资质ã€�工程设计乙级(涉å�Šé“�è·¯ã€�交通ã€�水利ã€�ä¿¡æ�¯äº§ä¸šã€�民航等方é�¢çš„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å�Šä»¥ä¸‹èµ„质许å�¯ç”±çœ�ã€�自治区ã€�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åº�ç”±çœ�ã€�自治区ã€�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ä¾�法确定。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å��æ�¡  工程勘察ã€�工程设计资质è¯�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å�°åˆ¶ï¼Œæ­£ã€�副本具备å�Œç­‰æ³•律效力。资质è¯�书有效期为5年。

  第å��一æ�¡  ä¼�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ã€�工程设计资质,应当æ��供以下æ��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业法人��伙�业�业执照副本��件;

  (三)�业章程或�伙人�议;

  (四)�业法定代表人��伙人的身份�明;

  (五)�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明�任�文件�毕业�书��称�书�相关资质标准�求�供的�料;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明�注册执业�书;

  (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求的�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称�书�毕业�书�身份�明�个人业绩�料;

  (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原�用��解除�用劳动��的�明�新��的�用劳动��;

  (�)资质标准�求的其他有关�料。

  第å��二æ�¡  ä¼�业申请资质å�‡çº§åº”当æ��交以下æ��料:

  (一)本规定第�一�第(一)�(二)�(五)�(六)�(七)�(�)项所列资料;

  (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求的�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签定的劳动���社��明;

  (三)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书副本��件;

  (四)满足资质标准�求的�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

  第å��三æ�¡  ä¼�业增项申请工程勘察ã€�工程设计资质,应当æ��交下列æ��料:

  (一)本规定第�一�所列(一)�(二)�(五)�(六)�(七)�(�)的资料;

  (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求的�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签定的劳动���社��明;

  (三)原资质�书正�副本��件;

  (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求的个人工程业绩�明。

  第å��å››æ�¡  资质有效期届满,ä¼�业需è¦�延续资质è¯�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è¯�书有效期届满60æ—¥å‰�,å�‘原资质许å�¯æœºå…³æ��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求的�业,�资质许�机关��,有效期延续5年。

  第å��五æ�¡  ä¼�业在资质è¯�书有效期内å��ç§°ã€�地å�€ã€�注册资本ã€�法定代表人等å�‘生å�˜æ›´çš„,应当在工商部门办ç�†å�˜æ›´æ‰‹ç»­å�Ž30日内办ç�†èµ„è´¨è¯�书å�˜æ›´æ‰‹ç»­ã€‚

  �得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涉��路�交通�水利�信�产业�民航等方�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业,在资质�书有效期内�生�业�称�更的,应当��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出�更申请,��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更�明�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更手续。

  �款规定以外的资质�书�更手续,由�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更手续,并在办�资质�书�更手续�15日内将�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路�交通�水利�信�产业�民航等方�的工程设计资质的�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业资质�更情况告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å��å…­æ�¡  ä¼�业申请资质è¯�书å�˜æ›´ï¼Œåº”当æ��交以下æ��料:

  (一)资质�书�更申请;

  (二)�业法人��伙�业�业执照副本��件;

  (三)资质�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更事项有关的�明�料。

  �业改制的,除�供�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供改制�组方案�上级资产管�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业�工代表大会��改制�组的决议。

  第å��七æ�¡  ä¼�业首次申请ã€�增项申请工程勘察ã€�工程设计资质,其申请资质等级ä¸�超过乙级,且ä¸�考核ä¼�业工程勘察ã€�工程设计业绩。

  已具备施工资质的�业首次申请�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其申请资质等级�超过其现有施工资质等级。

  第å��å…«æ�¡  ä¼�业å�ˆå¹¶çš„,å�ˆå¹¶å�Žå­˜ç»­æˆ–者新设立的ä¼�业å�¯ä»¥æ‰¿ç»§å�ˆå¹¶å‰�å�„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å�ˆç›¸åº”的资质标准æ�¡ä»¶ã€‚

  �业分立的,分立��业的资质按照资质标准�本规定的审批程�核定。

  �业改制的,改制���符�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本规定�新核定;资质�件��生�化的,按本规定第�六�办�。

  第å��ä¹�æ�¡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ã€�设计活动的ä¼�业,申请资质å�‡çº§ã€�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å‰�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å�¯æœºå…³ä¸�予批准ä¼�业的资质å�‡çº§ç”³è¯·å’Œå¢žé¡¹ç”³è¯·ï¼š

  (一)�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二)将承�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法分包的;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四)��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因勘察设计原因造�过�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设计��未根�勘察�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七)设计����规定指定建筑�料�建筑构�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八)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涂改�倒��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法转让资质�书的;

  (�)�许其他���个人以本���义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一)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å��æ�¡  ä¼�业在领å�–新的工程勘察ã€�工程设计资质è¯�书的å�Œæ—¶ï¼Œåº”当将原资质è¯�书交回原å�‘è¯�机关予以注销。

  �业需增补(�增加�更���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书的,应当�资质�书增补申请等�料�资质许�机关申请办�。�失资质�书的,在申请补办�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失声明。资质许�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完毕。 ��: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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