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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的通知

æ�¥æº�:考试大  2010å¹´1月13æ—¥   ã€�考试大,有你,也有我ï¼�】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以书�形�交给项目��,项目��在回执上签署姓�和收到时间�生效。确有必�时,工程师��出�头指令,并在48�时内给予书�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能�时给予书�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出�头指令�7天内�出书�确认�求。工程师在承包人�出确认�求�48�时内�予答�的,视为�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应在收到指令�24�时内�工程师�出修改指令的书�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24�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形�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求承包人立�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继续执行的指

  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生的追加��价款和给承包人造�的�失由�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约定,�时�承包人�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造�工期延误,�包人应承担延误造�的追加��价款,并赔�承包人有关�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工程师,�包人应至少��7天以书�形�通知承包人,�任继续行使��文件约定的�任的��,履行�任的义务。

  7.项目��

  7.1项目��的姓���务在专用�款内写明。

  7.2承包人�����出的通知,以书�形�由项目��签字��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和收到时间�生效。

  7.3项目��按�包人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系时,项目��应当采���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措施�48�时内�工程师�交报告。责任在�包人或第三人,由�包人承担由此�生的追加��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项目��,应至少��7天以书�形�通知�包人,并�得�包人��。�任继续行使��文件约定的�任的��,履行�任的义务。

  7.5�包人�以与承包人�商,建议更�其认为�称�的项目��。

  8.�包人工作

  8.1�包人按专用�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以下工作:

  (1)办�土地�用�拆�补��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件,在开工�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款约定地点,��施工期间的需�;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路的通�,以�专用�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路,满足施工�输的需�,��施工期间的畅通;

  (4)�承包人�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施工许���其他施工所需�件�批件和临时用地��水��电�中断�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形�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调处�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护建筑)��树�木的�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包人应�的其他工作,�方在专用�款内约定。

  8.2�包人�以将8.1款�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失的,�包人赔�承包人有关�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以下工作:

  (1)根��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专业�许的范围内,完�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套的设计,�工程师确认�使用,�包人承担由此�生的费用;

  (2)�工程师�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设计�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工程需�,�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设施,并负责安全��;

  (4)按专用�款约定的数�和�求,��包人�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包人承担由此�生的费用;

  (5)�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环境�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规定,按规定办�有关手续,并以书�形�通知�包人,�包人承担由此�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包人之�,承包人按专用�款的约定负责已完工程�护工作,�护期间�生��,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包人�求承包人采�特殊措施�护的工程部�和相应的追加��价款,�方在专用�款内约定;

  (7)按专用�款约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护建筑)��树�木的�护工作;

  (8)��施工场地清�符�环境�生管�的有关规定,交工�清�现场达到专用�款约定的�求,承担因自身原因��有关规定造�的�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的其他工作,�方在专用�款内约定。 ��: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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