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管理”是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第九章第二节的内容,学完这一知识点后,建议大家通过大量试题练习来巩固,如此方能在考场上稳操胜券,避免丢分!

一建《公路工程》章节题练习: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管理
1、合同约定共同延误按不利于承包商原则,由于恶劣环境和业主延迟发放图纸共同存在,承包商可以索赔( )。
A.工期补偿和经济补偿
B.工期补偿,不可以经济补偿
C.工期不可补偿,经济可以补偿
D.工期和经济都不可补偿
2、工程变更不包括()。
A.设计变更
B.施工条件变更
C.原招标文件和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D.施工方案变更
3、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d内作出变更指示。
A.7
B.14
C.21
D.28
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d内作出变更指示。
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4、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可适用的处理方式有()。
A.工程期间如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款不予支付
B.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应采用该子目单价
C.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应采用该类似子目的单价
D.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E.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造成的,则承包人需承担引起的全部额外费用
(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