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工程交付后至工程保修期满
工程交付后,除合同约定的预留保修金外,余欠的工程款应按合同约定或还款计划及时向发包方索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
环节一
必须保证诉讼时效不能过期。
环节二
随时关注发包方的经营状况,防止突变。
环节三
对拖欠时间长且数额较大,发包方经营前景暗淡,眼下又有偿还能力的,要果断提起诉讼。
环节四
对没有偿还能力的发包方,有物的可抵顶工程款,也可采取经营性收费抵顶工程款。也可考虑购买发包方地块或走联合开发之路等办法。
环节五
在发包方既无钱也无物,不能如数支付欠款的或可能形成呆帐、坏帐的,应与发包方协商果断打折扣一次性收回欠款。
对垫资施工导致工程款拖欠风险的防范,应确立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对资金使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预防性控制,对形成工程款拖欠风险至关重要。几乎可以断定,如果对资金管理不力,甚至混乱,风险就随之增长。必须从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与监控制度入手,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垫资施工因管理不当导致的工程款拖欠。要坚持定期进行拖欠款情况动态分析,随时校正主攻目标,调整策略,建立健全应收帐款负责制,明确各个阶段或单位工程应收帐款的责任人以及工作内容和要求。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防止垫资施工带来的风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在任何一个环节上出问题,都可能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对垫资施工既要适应市场环境,又要慎之又慎。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垫资施工带来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