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是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科目第四章第二节的内容,学完这一知识点后,建议大家通过大量试题练习来巩固,如此方能在考场上稳操胜券,避免丢分!

一建《法规》章节题练习: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关于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文件的效力高于其澄清或修改文件
B.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C.澄清或者修改可以以口头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D.澄清或者修改通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在征得全部投标人同意后,可按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A选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是对原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C选项:澄清或者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仅通过口头形式进行通知
D选项: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B选项正确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收受人。
A.5
B.10
C.15
D.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