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挂靠的行为有()。
A.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B.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C.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D.资质等级高的施工单位借用资质等级低的
E.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10条列举了应当认定为挂靠的情形: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前述第8条第(3)至(9)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也即,前述第8条第(3)至(9)项的违法情形中,如有证据表明构成挂靠的,则以挂靠论处;如不足以认定为挂靠的,则以转包认定。
BE选项属于违法分包。C选项,在认定转包第(3)至(9)项规定的情形,需要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