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因其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而备受推崇。其中,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DAAB)机制是该合同条件的重要特点,旨在及早化解分歧,避免争端直接升级为耗时耗力的国际仲裁。
首先,关于DAAB的组建。合同双方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或规定的日期内联合任命DAAB成员,并由双方各付一半酬金。DAAB通常由具备资格的一人或三人组成,他们不仅负责裁决,还可在日常参与处理合同双方的潜在问题,发挥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其次,裁决流程与效力。当争端发生时,任一方可将事项提交DAAB。DAAB应在收到提交后84天内(或商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该决定对双方具有临时约束力,双方均应立即遵守。如果任一方对决定不满,必须在收到通知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不满通知;若双方均未在此期限内发出通知,则该决定将成为最终且对双方具有绝对约束力的决定。
最后,仲裁的前置条件。即使一方发出了不满意通知,FIDIC合同仍要求双方在仲裁前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只有在发出不满意通知的28天后,且未能友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才能正式启动国际仲裁程序。此外,根据FIDIC专用条件的黄金原则,除非与管辖法律冲突,所有正式争端都必须提交DAAB进行有约束力的临时裁决,这是仲裁的先决条件。因此,熟练运用DAAB机制,是国际工程管理者控制项目风险、保障工程顺利推进的必备技能。
科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考点:FIDIC施工合同管理
1、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不可预见"的条款规定主要是为了()。
A.让承包商承担所有风险
B.使业主获得更高的利润
C.将承包商的风险限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
D.允许承包商随意提高标价
所谓“不可预见”,是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基准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
“不可预见”的条款规定使承包商在投标时将风险限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业主获得的应是承包商未考虑不可预见风险的正常标价和施工方案,这充分体现了施工合同条件中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根据不可预见进行风险分配的原则,考虑了招标阶段信息不对称的实际情况。
故本题C选项符合题意,选项ABD错误。
2、根据《施工合同条件》,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遇见的( )。
A.自然物质条件
B.人为的物质障碍
C.地下和水文条件
D.污染物
E.气候条件
故本题ABCD选项属于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选项E不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