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试中,应试人员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下严重的行为将导致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还严重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一旦查实,将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 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这种行为同样被视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是主动传递还是被动接受,都将受到同样的严厉处罚。
- 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仅违反了考试纪律,还触犯了法律。一旦查实,将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 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考试的公平性,还可能对其他考生造成误导。一旦查实,将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携带和使用这些设备不仅违反了考试规则,还可能导致考试信息泄露。一旦查实,将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除了上述几种行为外,还有其他一些情节严重的行为也会被记录在诚信档案库。
这些行为不仅会导致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还会对考生的职业生涯产生长期的影响。因此,每位考生都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重要提示: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不仅会影响个人的考试成绩,还可能对职业发展造成长期的影响。因此,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