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中,规划许可是确保项目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关键环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 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这是确认相关人员资质的重要步骤,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 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企业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通过审核这些文件,可以核实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要求。
- 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直接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助于更准确地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
- 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纠正,以防止进一步的问题发生。
- 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应当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帮助相关单位改进工作。
此外,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任何利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发证机关除外)和个人不得扣押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建设工程的合规性,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