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保证合同中,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在建设工程领域,保证合同是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保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解析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如何行使权利。
1. 债权人的基本权利
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债务。
(2)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代为清偿债务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2. 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的具体措施
(1)及时通知保证人
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这有助于保证人及时采取措施,履行保证责任。例如,债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保证人,说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代为履行债务。保证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监督保证人的信用状况
债权人有权监督保证人的信用状况,确保其具备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如果发现保证人的信用状况恶化,债权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增加担保物或更换保证人。
3. 案例分析
某建筑公司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并由一家担保公司为其提供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此时,供应商依据保证合同要求担保公司履行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接到通知后,核实了债务情况,并代为支付了货款,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通过及时通知保证人并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可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确理解和行使这些权利,有助于确保合同各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保证合同的当事人
1、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及保证期间。关于该保证合同的 说法,不正确的有()。
A.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保证人丙不可以是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
C.保证合同的主体是甲和丙
D.债务人乙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保证人丙有权拒绝向债权人甲承担保证责任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
A.公益性质的养老机构
B.银行
C.政府机关
D.省中心医院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 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法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3、在工程担保中,下列单位可作为保证人的有()
A.以公益为目的的非法人组织
B.某商业银行
C.某建筑大学
D.某担保公司
E.某市人民政府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法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