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有哪些?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1. 使用单位的安全职责
-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 应急预案: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警示标志: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 设备管理人员: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 故障处理: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检查与保养: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租期结束后,将这些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 附着与顶升:需要附着或顶升时,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 提供资料: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 审核文件: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 审核资质: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审核方案: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监督检查: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 防碰撞措施: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 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
- 审核文件: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 审核资质: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审核方案: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监督执行: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 隐患整改: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通过以上职责分工,确保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施工安全。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