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综合性工程,涉及多个领域的建设和改造。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相关标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残疾人和老年人能够安全、便捷地通行。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均应按照无障碍设施的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确保这些设施能够满足残疾人的使用需求。
-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公交车、地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备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如轮椅通道、无障碍座位等,以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出行。
- 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信息交流设施如盲文标识、语音提示系统等,以及社会服务设施如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电梯等,也应纳入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范围。
- 既有建筑或设施的改造:对于已经建成的建筑或设施,也应当逐步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以提高其使用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具体来说,**“公共场所”**主要指广场、绿地、公园、户外停车场等缺少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开阔场所。在这些场所中,也需要设置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以确保残疾人和老年人能够无障碍地使用。
通过这些具体的建设范围,可以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和便捷的服务。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无障碍设施、建设范围及其基本建设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