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这项计划是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置的重要手段。
一、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 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等方法,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并采取措施降低其危害性。
-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明确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和处置方式,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备案流程如下:
- 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 将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
三、法律责任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因此,施工单位在制定和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管理和处置,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