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特定事由的发生,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根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在这些情况下,权利人无法正常行使权利,诉讼时效会中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如果权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没有法定代理人,那么诉讼时效也会中止。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是未成年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诉讼时效会中止。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在继承开始后,如果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诉讼时效也会中止。例如,发包方的主要负责人去世,但继承人尚未确定,此时涉及的工程款支付问题的诉讼时效会中止。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如果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第三人控制,无法自由行使权利,诉讼时效也会中止。例如,承包方的项目经理被发包方非法拘禁,无法提起诉讼,此时诉讼时效会中止。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还有一些其他情形可能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如权利人因重病住院无法行使权利等,这些情况也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制度设计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特殊情况导致权利人无法及时行使权利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理解这些中止事由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实践非常重要,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重要提示:在实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官方报告、监护人证明等,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实。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1、根据施工合同,甲建设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8年6月1日,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请求,则就该项款额的诉讼时效( )。
A.中断
B.中止
C.终止
D.届满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按照合同约定,2012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则在此期间( )。
A.诉讼时效中止
B.诉讼时效中断
C.诉讼时效不中止
D.诉讼时效终止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案例的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此诉讼时效不中止。
3、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权利人申请仲裁
B. 不可抗力
C.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E.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