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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233网校 2026-04-13 09:28:34
导读:本文将详细介绍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具体情形,帮助考生理解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及其法律依据。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中的错误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程序。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现确有错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里的“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

  2.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如果审判委员会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将作出再审决定。

  3. 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重要提示: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是基于其对案件的监督职责,不受时间限制。只要发现确有错误,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启动再审程序。此外,人民法院在依职权决定再审时,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明显的错误。

具体来说,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例如,关键证据未被采纳或证据明显不充分。

  • 适用法律错误:例如,错误适用了法律条款或法律解释不当。

  • 违反法定程序:例如,未依法传唤当事人、未依法组成合议庭等。

  • 其他重大错误:例如,裁判文书存在明显错误或遗漏。

通过这些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及时纠正已经生效但存在错误的判决、裁定,确保司法公正。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1、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有(  )。

A.管辖错误的

B.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C.缺席判决的

D.原判决超出诉讼请求的

E.审判庭组成不合法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B,D,E
参考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1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E正确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B正确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D正确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翻案的具体事由不需要死记硬背,记住原理,“错案冤案”才能翻案。管辖错误不是再审的情形
选项C少了前提,在未经传票传唤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可以再审。
A管辖错误不属于再审的情形。管辖错误可以通过上诉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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