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西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方式: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考后审核。
2026年山西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方式
(一)审核部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移交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通知,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开展考后审核。报考增报专业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并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档案信息比对确认的,不参加审核;无法确认的,参加审核。
具体事宜,请及时登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政务公开”-“通知通报”专栏或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查看。
(二)学历证明
1.国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考试人员,提交学信网证明。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专栏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
2.中等专科及其同等学历报考人员,按照下列情况分别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省外学历,按照毕业学校所在省市相应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认证,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认证材料。
(2)省内中等专科学历,2006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提交山西省中职学籍查询页面截图(打开微信/支付宝,登录“三晋通”-“教育考试”-“山西省中职学籍查询”);2006年以前毕业的,不提供认证材料,将由省级资格审核部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统一核验。
(3)省内中等专科同等学历,2015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提交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页面截图(登录http://link.233.com/17438/jxxxcx/-“毕业证书查询”,录入基本信息,“查询”选择“报表形式显现”/“证书形式显现”);2015年以前毕业的,不提供认证材料,将由省级资格审核部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统一核验。
3.港澳台地区/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报考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校学历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官网可查询的,提交查询页面截图;无法查询的,提交党校开具的证明。
请提前对应准备相关学历证明,并务必在审核时限内向审核部门提交,避免贻误。”
(三)处理方式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照审核部门要求参加审核或者提交审核材料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设区市报考条件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告知承诺要求: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已经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自身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条件,须符合所报考试的报考要求,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