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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来源:233网校 2014-12-05 11:21:00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1、 报名信息如何修改?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
   (2)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
   (3)信息项中“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电子照片、个人社保编号”属于需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照片信息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请至本站“资料下载”一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2014年1月10日—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办理),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6室、1017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考生请于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自行修改信息并再次确认,重新待审。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
  (4)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的注册信息,如用户名、登录密码请牢记。
  (5)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2、 二级建造师是否存在跨地区异地转考?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是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建设厅共同负责实施,该项考试不可以跨省报名,二级建造师的成绩及效用只在省内通用,跨省无效。省内考生可以任意选择江苏省13个省辖市进行报考,不需要办理任何异地转考手续。不接受外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建议工作单位在外省的考生到外省市报考二建,江苏省不予接受外省工作单位的报考者。 
  3、 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滚动如何理解?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报考3科)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2013年度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到2014年仍然有效,2013年之前的考试成绩都已失效,老考生今年只需报考去年未通过的科目即可。如果是脱产学习的,在计算工作年限时,毕业当年及实习期间都不计算工作年限,2014年(考试当年度)算满一年工作年限;如果是毕业后直接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又自考/函授等获得了更高学历的,工作时间可以前后累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前学历原件。如果考生更改了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老考生身份立即取消,以往考试成绩全部作废,须按新考生身份重新审核报名资格。
  4、 新老考生如何区分? 
  进入报名系统后打开报名信息登记表,报名表左上方显示有档案号的就是老考生,没有档案号的就是新考生。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考生都是新考生,都必须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交费。 
  5、 关于“考评结合”报考资格的补充说明 
  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的条件只针对江苏省有效,所以提供审核的材料包括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须是江苏省内的证书,外省证书不予认可。考评结合条件中的“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属于全民性的国家职称资格,乡镇职称不予认可。
  6、有关学历认可的问题
  全日制院校学历为全程脱产在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审核时直接提供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学历,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国家承认民办院校等,审核时除提供毕业证书外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link.233.com/12515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其中中专学历必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技校(含职高)、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资格审核不予认可。
  7、有关报考专业审核、工作年限证明、个人社保编号及社保证明等的问题
  (1)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非工学)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文学、理学、医学、外语、会计、审计、统计、法律、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国际经济贸易、土地管理等非本专业),须同时提供满5年以上的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建筑行业五大员一般指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中建设行业资料员就是通常的“资料员”,要求建筑行业相关专业背景,专业性强)或最近6个月以上(截止到2014年1月)的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
  (2)高中及以下学历或无学历的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第一项第3条),一般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需要提供五大员证书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最近6个月以上(截止到2014年1月)的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
  (3)针对省人社厅、省住建厅资格终审要求,今年信息填报时所有考生均须如实填写“社保个人编号”备查,社保个人编号考生可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信息查询自行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考生可至目前正常参保的经办机构(当地人社部门社保中心)出具。 
  8、 毕业证书遗失如何进行审核?
   如果毕业证书不慎遗失,请考生从本人人事档案内提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卡)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方予认可,学校出具的证明不予认可。 
  9、 单位意见一栏如何填写? 
  单位意见一栏请考生按照本人现所属的具有施工管理资质的单位为准,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不予认可。单位意见严禁涂改,单位意见工作年限证明不填、填错或误填后果由考生自负。拿证后的单位注册事宜与报名考试无关。 
  10、 报考专业如何判断? 
  请查看对照本站二级建造师考试通知附件上公布的《专业对照表》。  
  11、 考生报名点(包括市区及各县市区)有什么作用? 
  考生需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考生所在地区,如市区(除通州区)考生,考生报名点应选择为“南通市”。请严格按照考生填写的“报名点”所在地区的审核点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禁止跨考生报名点审核。 12、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如何处理?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考生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同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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