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二级建造师 > 报考指导 > 合格证书

吉林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2025-09-12 10:10:00

 关于启用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切实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人社厅发〔2017〕84号)和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社领域电子印章制作和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应用的函》(吉政数办函〔2020〕2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启用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范围

自2025年度起,对通过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统一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制发纸质证书和存档表。

二、电子证书载体和信息

电子证书以加盖“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PDF 格式文件为载体。电子证书页面信息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批准日期、管理号。

三、电子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可应用在我省职称评审、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同时,电子证书代替原纸质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原纸质证书和存档表继续有效,持证人员无须进行更换,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保留原纸质证书信息查询服务。

四、电子证书获取方式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点击“省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入口”注册并登录后,在右侧“我的证照”中查看或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吉事办”APP注册并登录后,在“我的证照”“全部证照”中查看本人电子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持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挂证等违规使用行为。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5年度以前发放的纸质证书及存档表遗失的,仍按照原规定程序办理。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8日

原文标题:  关于启用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的通知

原文来源: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加学霸君微信,了解更多二建资讯☟☟

相关阅读

添加二级建造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