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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0年二级建造师领证事宜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0-12-05 08:39:00
导读: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二级

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

48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

53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公路

均为120

50

水利水电

60

市政公用

54

建筑工程

68

矿业工程

58

机电工程

50

    二、领证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012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

    3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含合格证明)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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