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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建工程法规新教材第五章考点:租赁合同

来源:233网校 2024-02-29 00:09:14

考点: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

(2)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该特征使租赁合同区别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卖合同

(3)租赁合同是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与租金对待移转的双务、有偿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是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该特征使租赁合同区别于单务、无偿的借用合同

(4)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该特征区别于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借用合同

(5)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和持续性。该特征区别于一次性给付和转移永久性所有权的买卖合同

2、租赁合同的类型与合同形式

(1)定期租赁合同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年

②定期租赁中,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低于6个月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的;

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③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

3、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的义务

①按约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适租性的义务

②对租赁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义务

③及时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2)承租人的义务

①按约支付租金的义务

②按约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③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④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的通知义务

⑤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3)承租人的权利

①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

②减少租金请求权(特定情形下)

③经出租人同意后对租赁物的改造权

④经出租人同意后的转租权。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4、租赁合同的解除权

(1)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

①租赁物非因承租人原因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②租赁物非因承租人原因发生权属争议,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③非因承租人原因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④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⑤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

①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③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权:不定期租赁或视为不定期租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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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演练】

【2023】关于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转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租人可以决定是否转租

B.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承租人转租的,转租合同的内容可以突破租赁合同的内容

D.转租合同订立后,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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