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成品燃料外输项目,由4台5000m³成品汽油罐,两台10000m³消防罐、外输泵和工作压力为4.0Mpa的外输管道及相应的配套系统组成。具备相应资质的A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A公司拟将外输管道及配套系统施工任务分包给GC2资质的B专业公司,业主认为不妥。随后A公司征得业主同意,将土建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C公司,其余工程由A公司自行完成。
A公司在进行罐内环焊缝碳弧气刨清根作业时,采用的安全措施有:36V安全电源作为罐内照明电源;3台气刨机分别由3个开关控制,并共用一个总漏电保护开关;打开罐体的透明孔、入孔和清扫孔,用自然对流方式通风。经安全检查,存在不符合规定之处。管道试压前,项目部全面检查了管道系统;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已按图纸要求完成;焊缝已除锈合格并涂好了底漆,膨胀节已设置了临时约束装置;一块1.6级精度的压力表已校检合格待用;待试压管道与其他系统已用盲板隔离。项目部在上述检查中发现了几个问题,并出具了整改书,要求作业队限时整改。由于业主负责的施工图设计滞后,造成C公司工期延误20天,窝工损失达30万元人民币,C公司向A公司提请工期和费用索赔。A公司以征地由业主负责,C公司应向业主索赔为由,拒绝了C公司的索赔申请。
问题:
1.说明A公司拟将管道系统分包给B单位不妥的理由。
2.指出罐内清根作业中不符合安全规定之处,并阐述正确的做法。
3.管道试压前的检查中发现了哪几个问题?应如何整改
4.A公司拒绝C公司的索赔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1.工作压力为4.0MPa的外输管道属于GC1级工业管道,而B专业公司是GC2级的资质。另外,该外输管道工程可以认定为主体工程而不允许分包。
2.不符合安全规定之处,以及正确做法如下:罐内作业所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必须是安全电压;在潮湿环境或密闭的金属容器内,安全电压应为直流12V而不是36V;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三台气刨机各自独立安装漏电保护开关而不是接在一个漏电保护开关下;由于罐体较大,不能依靠自然通风而应采用机械通风方式以保证罐内空气流通。
3.按工业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对照,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有:
(1)焊缝及其它待检部位涂漆。将漆铲除干净,露出清晰焊缝;
(2)一块压力表。符合要求的压力表不少于两块,精度不得低于1.6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压力的1.5~2倍;
(3)待试管道上的安全阀、爆破片及仪表元件已拆下或加以隔离;
(4)在压力试验前,相关资料已经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复查。
4.不妥当。理由:A公司是总承包公司,C公司是其分包公司,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由于业主原因引起C公司的损失,C公司据此可以向A公司进行索赔,A公司可以再向业主进行索赔。而C公司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所以C公司不能直接向业主索赔。A公司拒绝C公司索赔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