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济南考区)
广大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济南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济南考区)将于5月10日、11日举行,根据《山东省住建系统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范》相关要求,结合济南考区考点考场设置、考点周边交通的实际情况,敬请关注如下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6:30。报考人员需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考试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须知
1、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类型须与考试报名时一致)原件参加考试。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按考点要求有序进入考点、考场,接受入场安检,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子右或左上角。
2、参加考试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不具备存储及信息传输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等,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电子产品应关闭电源,存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凡发现应试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3、请务必认真阅读试卷上的注意事项和答题卡作答须知,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正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漏填或错填以上信息,将导致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请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抄录试题等考试相关内容。
5、考试实行全场封闭,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应试人员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6、请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视违纪违规的情况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
7、组织考试作弊、替考、非法提供试题或答案、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等,属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阅卷过程中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监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试期间,应试人员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9、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如信息有重大错误,请务必在考前到所属考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信息纠错,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同时,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成绩查询和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10、请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期间考生车辆无法进入考点学校,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绿色出行,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
省住建厅正在全省住建系统职业资格考试中开展“正考风肃考纪”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行为,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努力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1.进入考场时,除准考证上规定的证件、考试文具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智能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信息发送接收设备、具备文本编辑、存储及信息传输功能的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无关物品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开机使用,均按规定认定为考试作弊。
2.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监控录像,考场配备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考试期间,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等进行拍照,严禁抄题,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试期间工信局派出无线电信号侦测车对考场所在区域不间断侦测,发现异常波段和功率信号源,立即与公安联动,采取措施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立案处置;公安机关网警会时刻监测考试相关信息,对通过网络传输试题、答案等情况会立即通报考区,采取行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次考试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视违纪违规的情况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组织作弊、替考、非法提供试题或答案、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次考试组织单位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希望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6、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和支持,衷心祝福考生们,考试顺利!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节选)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监督电话:17116585216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
文章原标题:致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济南考区)广大考生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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