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周建文等174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吴磊等61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陈集凯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
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
1、周建文等174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吴磊等61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陈集凯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