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需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的危大工程包括: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特别要求: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论证。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住建部门建立,专家需符合专业要求且不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论证。
专家论证流程:
- 方案需先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 论证后形成报告,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意见
- 修改后通过的方案需重新履行签字盖章程序
- 论证不通过的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法律责任: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未专家论证的,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包括限期整改、罚款乃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考生需重点记忆7类危大工程范围和专家论证的3种特殊情形。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大工程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