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三类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1. 必须论证的工程范围:
-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
- 地下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等施工的隧道工程
- 高大模板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跨度18m及以上
2. 专家论证流程要求:
- 论证前准备:方案需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 专家组成:从住建部门专家库选取,不少于5人,专业对口
- 回避原则:与工程有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论证
- 论证内容:方案可行性、计算依据、安全措施等全面评审
3. 论证结果处理:
- 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 修改后通过: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审
- 不通过:重新编制方案并组织论证
4. 实施监督要求:
- 必须严格按照论证通过的方案施工
-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现场监督
- 监理单位应当进行专项巡视检查
违规后果: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的,将面临10-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可能被暂停执业资格。建议施工单位建立危大工程方案论证管理台账,确保全过程合规。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大工程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