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水利水电工程主体施工中,土石方开挖方法的选择与安全控制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下是关于开挖方法的核心考点解析:
一、 土方开挖方法与分类
土方开挖主要包括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常用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和装载机等。根据开挖方法和难易程度,土可分为4类:Ⅰ类土用铁锹或略加脚踩开挖;Ⅱ类土需用铁锹且需用脚踩;Ⅲ类土用镐、三齿耙或锹需用力加脚踩;Ⅳ类土(如坚硬黏土、含卵石黏土)则必须用镐、三齿耙等工具开挖。此外,土方开挖方式包括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先河槽后岸坡和分期分段开挖等。
二、 基坑与石方开挖安全控制
1. 土方基坑开挖:明挖前必须降低地下水位,使其低于开挖面不少于0.5m。基坑底部应保留保护层。对于膨胀土,应分段快速作业,严禁暴晒或泡水;湿陷性黄土需进行裂缝调查,防止水流入裂缝。
2. 石方基坑开挖: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或药壶爆破。台阶爆破钻孔孔径不宜大于150mm,紧邻保护层岩石不宜大于110mm,保护层爆破不宜大于50mm。接近水平建基面宜采用预留保护层法。
三、 地下洞室与岩石地基开挖要求
岩石地基开挖严禁采用自下而上造成岩体倒悬的开挖方式。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科目: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点:开挖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