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
(2)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3)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能有效隔绝各类污染的围挡。
(5)施工中,开挖土方应合理回填利用。
(6)施工作业面应设置隔声设施。
(7)施工应采取基坑封闭降水措施。
(8)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
(9)工程污水应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处理方式,实现达标排放。
(10)特殊环境条件下施工,有防止高温、高湿、高盐、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条件及野生动植物伤害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现场有防暑防寒设施。
(12)现场有应急疏散、逃生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
(13)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和办公区分开布置,生活设施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14)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桶,餐厨垃圾单独回收处理,并定期清运。
(15)施工现场人员应实行实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