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鲁建执字【20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李大海等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等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6月23日至7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菏泽市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1369号309室)
邮政编码:274000
联系电话:0530-5161779
附件:1.李大海等10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菏泽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