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第九批二级建造师刘建民等297人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结果的公告(第77号)
晋建许公告字[2011]77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经审核,刘建民等28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袁继凤等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陈晋中等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我厅决定准予你们297人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符合条件人员名单(281人)
2、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符合条件人员名单(10人)
3、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符合条件人员名单(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