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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教材精讲班讲义: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作者:233网校 2020-01-18 00:00:00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复习抓不住重点?跟着老师学习,提升效果好!233网校提供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教材精讲班课程讲义: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购课后可观看孙婧老师完整版精讲班课程>>

【主讲老师介绍】

孙婧老师,233网校2020年证券从业考试《保荐代表人》、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独家网课签约老师 ,12年金融从业培训经验,拥有证券、期货、基金、证券分析师从业资格,外汇分析师,大学生金融交易大赛评委。曾就职于证券、期货公司,熟悉各类金融产品及金融行业要求。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应用的契合。

模块二-机构管理

第10讲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一)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1.总

2.设立、变更与终止

3.组织机构

4.会员管理

5.基本业务规则

6.监督管理

7.法律责任

8.附

第一章 总则

部门规章

2007年4月15日起实施

2017年12月7日修订

一、规章目的

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

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应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法人。

三、交易所的形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四、直属机关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真题演练】

【多选】按照《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交易可以采取的组织形式包括(  )。

A.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合伙

C.有限责任公司

D.会员制

【233网校答案】AD

【233网校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 认缴。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一、交易所职责(补充)

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的补充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

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二、交易所设立申请文件

向证监会提交: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交易所的章程(基本内容)

(一)设立目的和职责;

(二)名称、住所和营业场所;

(三)注册资本及其构成;

(四)营业期限;

(五)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任期和议事规则;

(六)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七)基本业务制度;

(八)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

(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十)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清算办法;

(十一)章程修改程序;

(十二)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补充)

(一)会员资格及其管理办法;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四、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一)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

(二)风险管理制度和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三)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四)期货交易信息的发布办法;

(五)违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办法;

(六)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

(七)需要在交易规则中载明的其他事项。

五、交易所的变更要求

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的,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交易所的合并与分立

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组织形式,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的,应当于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设立分所或者其他任何期货交易场所。

八、交易所的解散与终止

解散原因: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三)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

  期货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解散的,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期货交易所因合并、分立或者解散而终止的,由中国证监会予以公告。

  期货交易所终止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真题演练】

【单选】下列不属于期货交易所职责的是(  )。

A.监督指定交割仓库的期货业务

B.发布市场信息

C.对保证金安全存管实施监控

D.制定并实施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 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二)发布市场信息;(三)监管会 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四)查处违规行为。

【单选】发生以下(  )情形的,期货交易所应当解散。

A.中国期货业协会请求解散

B.总经理决定解散

C.会员数量少于规定的最低数量

D.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 限届满;(二)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三)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期货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解散的,由中国证监会批准。

【单选】期货交易所终止的,应当成立(  )。

A.清理组

B.处理组

C.终止组

D.清算组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期货交易所终止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 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内容来自233网校期货从业孙婧老师《期货法律法规》课程讲义,版权归233网校,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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