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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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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期货从业
授课老师:孙婧
所属科目:期货法律法规
考点标签: 理解
所属章节:第三章 期货公司的合规运作/第一节 期货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一、期货公司的设立许可
所属版本:2025

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介绍

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

(2)申请日前 3 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3)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4)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近 1 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具有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分支机构设立方案和稳定的经营计划;

(6)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1 11:35:16
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1、合规经营:期货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及备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合规经营。2、信息披露:期货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监管机构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风险管理:期
2024-09-07 浏览:82
违反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违反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违反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规定的具体处罚,需视违规情节而定。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或者出现经营风险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谈话、
2024-09-07 浏览:63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有哪些规定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有哪些规定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2024-03-21 浏览:70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2)申请日前3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3)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2024-03-21 浏览:41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1)备案报告;(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公司决议文件;(4)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证明;(5)分支机构从业
2024-03-21 浏览:66

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考点试题

多选题 1.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 . 申请日前 3 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B . 具有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分支机构设立方案
C . 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
D . 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选项ABCD正确: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 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
(二)申请日前 3 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三)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四)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近 1 年 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具有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分支机构设立方案
(六)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选题 2.《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A . 3
B . 5
C . 10
D . 15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单选题 3.期货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时,应当向(  )提交申请材料。
A . 中国期货业协会
B . 中国人民银行
C . 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D .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正确答案: D

答察解析: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多选题 4.期货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 . 申请日前3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B . 具有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分支机构设立方案和稳定的经营计划
C . 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
D . 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近1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C)
(二)申请日前3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A)
(三)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四)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近1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D)
(五)具有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分支机构设立方案和稳定的经营计划(B)
(六)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该题选ABCD。

多选题 5. 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
A . 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B . 申请日前3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C . 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近半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D . 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效执行。(2)申请日前3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3)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4)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近1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5)具有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分支机构设立方案和稳定的经营计划。(6)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咖讲解: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孙婧
期货从业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曾就职于多家大型证券、期货公司,具有丰富的金融从业培训经验,外汇分析师,大学生金融交易大赛评委,同时拥有金融类多个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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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货公司的设立许可

(一)股东条件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个人

(1)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3)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信誉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清晰、股权结构透明,主营业务性质与期货公司具有相关性;

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信誉良好,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逾3年的情形。

(5)出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等入股期货公司;

(6)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7)近 3 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8)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9)近 3 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10)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设立许可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是指单一或有关联关系的多个境外股东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 5% 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 

(三)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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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货公司的变更

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1) 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2) 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 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

(4) 变更业务范围;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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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货公司的业务终止

(一)期货公司的停业

期货公司因遭遇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申请停业的,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清退或者转移客户

期货公司恢复营业的,应当符合期货公司持续性经营规则。停业期限届满后,期货公司未能恢复营业或者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法》相关规定注销其期货业务许可证。

内容调整

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依法办理相关业务许可注销手续:

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②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业连续个月以上

③主动提出注销申请;

④《行政许可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期货公司在注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应当结清相关期货业务,并依法返还交易者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期货公司被撤销所有期货业务许可的,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结清期货业务,公司继续存续的, 应当依法办理名称、营业范围和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存续公司不得继续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业务,其名称中不得有“期货”或者近似字样。

期货公司解散、破产的,应当先行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结清业务。

(二)境内分支机构的终止

期货公司终止境内分支机构的,应当先行妥善处理该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并自完成上述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同时抄报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备案报告;

(2)公司决议文件;

(3)关于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期货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情况的说明;

(4)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的公告证明;

(5)首席风险官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意见;

(6)期货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告

期货公司设立、变更、停业、解散、破产、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或者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许可证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遗失或者灭失的,期货公司应当在30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持登载声明向中国证监会或期货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派出机构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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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条件

1、主要股东: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个人

(1)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3)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信誉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清晰、股权结构透明,主营业务性质与期货公司具有相关性;

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信誉良好,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逾3年的情形。

(5)出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等入股期货公司;

(6)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7)近 3 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8)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9)近 3 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10)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2、控股、第一大股东:

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除应当符合前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2)在技术能力、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营销渠道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3)具备对期货公司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对期货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具有妥善处置的能力;

(4)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非金企业:

非金融企业入股期货公司成为主要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的,除应当符合前述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指导意见;

(2)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4、境外股东:

境外机构入股期货公司成为主要股东、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的,除应当符合上述相关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

(2)近3 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3)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期货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其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4)期货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期货业对外或者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所作的承诺。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或者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出资;

(5)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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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设立许可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是指单一或有关联关系的多个境外股东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 5% 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

直接持有期货公司 5%以上股权的境外股东, 除应当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续经营 年以上, 近 3 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或者行政、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

(2)管理层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4)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 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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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

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1)变更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2)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且涉及境外股东的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期货公司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应当经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

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有上述所列情形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拟变更的股权不存在被冻结等情形;

(2)期货公司与股东之间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期货公司不存在为股权受让方提供任何形式财务支持的情形;

(3)涉及的股东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主要股东、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境外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相关规定的条件。

期货公司股东应当秉承长期投资理念,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督促期货公司完善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期货公司拟入股股东应当充分了解期货公司股东条件、权利和义务,入股期货公司的程序应当完备合法,不得存在损害期货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以及通过隐瞒等方式规避期货公司股东资格审批或者监管的情况。

期货公司股权出让方在股权转让期间,应当支持并配合期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在股权转让完成前推荐股权受让方相关人员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货公司股东出让股权依法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在批准前,股权出让方应当继续独立行使表决权及其他股东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让渡表决权予股权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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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

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任职条件。期货公司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1)备案报告;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决议文件;

(4)法定代表人期货从业资格证明、任职资格条件证明;

(5)期货公司原《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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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或营业场所变更

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拟迁入的住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符合业务需要,并自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期货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不同派出机构辖区变更住所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

(2)近 2 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3)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应当向拟迁入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同时抄报拟迁出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备案报告;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决议文件;

(4)关于客户资产处理情况,变更后住所和使用的设施符合期货业务需要的说明;

(5)变更后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6)首席风险官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意见;

(7)期货公司原《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8)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期货公司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即在中国证监会同一派出机构辖区内变更营业场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拟迁入的营业场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满足业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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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设立期货公司的条件

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 最近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4.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符合《期货法》规定的条件[不少于15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少于3人];

5.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另通知申请人;不予核准的, 应当说明理由。

期货公司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期货”字样,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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