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中,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的违约可能性。与场内交易衍生品由交易所充当中央对手方、信用风险极低不同,场外交易的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由于非标准化且缺乏中央对手方,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
以场外期权业务中常见的“持货卖权”策略为例。实体企业在拥有现货库存(如PTA或螺纹钢)的情况下,卖出虚值看涨期权。在理想情况下,若价格上涨,企业可用实物库存履约获利;若价格下跌,企业获得期权费以对冲库存贬值。然而,这种策略在极端行情下会暴露出巨大的信用风险。
例如,在螺纹钢场外期权案例中,一旦到期时螺纹钢期货大幅上涨,生产企业须履行期权约定并支付大量现金。如果企业早已将现货库存售出并将货款另作他用,价格上涨并未使其销售收入增加,企业便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违约。
再如2019年PTA期货连续涨停案例中,实体企业卖出的PTA看涨期权规模太大,面对期权价格大涨,企业没有足够资金补充场外期权保证金,最终不得不违约。风险管理公司虽进行强制平仓,但实体企业因财务困境缺乏资金履约,导致风险管理公司蒙受巨大财务损失。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在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时,必须高度重视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挪用风险,建立健全的保证金制度和信用评估体系,以有效防范和对冲信用风险。
科目:期货投资分析
考点:信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