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 > 考试指导 >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三章(期货结算与交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2-08-01 14:5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法于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共分为十三个章节,一百五十五条法则。关于后续期货考试是否考察本法将以协会公告为准,在协会未出公告之前考试内容还是以教材内容为准。以下是第三章(期货结算与交割)内容,考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供各位考生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三章(期货结算与交割)

第三十九条 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期货交易场所规定的时间,期货结算机构应当在当日按照结算价对结算参与人进行结算;结算参与人应当根据期货结算机构的结算结果对交易者进行结算。结算结果应当在当日及时通知结算参与人和交易者。

第四十条 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参与人收取的保证金、权利金等,应当与其自有资金分开,按照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机构专户存放,分别管理,禁止违规挪用。

第四十一条 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不符合期货结算机构业务规则规定标准的,期货结算机构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通知结算参与人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结算参与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通知期货交易场所强行平仓。

交易者的保证金不符合结算参与人与交易者约定标准的,结算参与人应当按照约定通知交易者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交易者未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按照约定强行平仓。

以有价证券等作为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参与人按照前两款规定强行平仓的,可以对有价证券等进行处置。

第四十二条 结算参与人在结算过程中违约的,期货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动用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结算担保金以及结算机构的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等完成结算;期货结算机构以其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等完成结算的,可以依法对该结算参与人进行追偿。

交易者在结算过程中违约的,其委托的结算参与人按照合同约定动用该交易者的保证金以及结算参与人的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完成结算;结算参与人以其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完成结算的,可以依法对该交易者进行追偿。

本法所称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参与人以自有资金向期货结算机构缴纳的,用于担保履约的资金。

第四十三条 期货结算机构依照其业务规则收取和提取的保证金、权利金、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等资产,应当优先用于结算和交割,不得被查封、冻结、扣押或者强制执行。

在结算和交割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担保履约和交割的保证金、进入交割环节的交割财产。

依法进行的结算和交割,不因参与结算的任何一方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而中止、无效或者撤销。

第四十四条 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者应当通过实物交割或者现金交割,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在标准化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合约的买方有权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标的物,或者按照约定进行现金差价结算,合约的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标准化期权合约的行权,由期货结算机构组织进行。

第四十五条 期货合约采取实物交割的,由期货结算机构负责组织货款与标准仓单等合约标的物权利凭证的交付。

期货合约采取现金交割的,由期货结算机构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款项。

本法所称标准仓单,是指交割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第四十六条 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在期货交易场所指定的交割库、交割港口或者其他符合期货交易场所要求的地点进行。实物交割不得限制交割总量。采用标准仓单以外的单据凭证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场所应当明确规定交割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结算参与人在交割过程中违约的,期货结算机构有权对结算参与人的标准仓单等合约标的物权利凭证进行处置。

交易者在交割过程中违约的,结算参与人有权对交易者的标准仓单等合约标的物权利凭证进行处置。

第四十八条 不符合结算参与人条件的期货经营机构可以委托结算参与人代为其客户进行结算。不符合结算参与人条件的期货经营机构与结算参与人、交易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参照本章关于结算参与人与交易者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执行。

如果你觉得期货考试内容学习有难度?那么不妨跟着王佳荣、李泽瑞、孙婧老师一起来学习期货考试内容,跟着老师的节奏来,逐步攻破难关!拿证快人一步!快来试听一下课程吧!

零基础考生建议报名233网校期货课程班,跟着老师的节奏逐步提升!立即加购>>

阶段班级试听
基础阶段

教材精讲班:系统讲解教材考点

真题考点班:以真题讲考点

点击试听>>>
强化阶段

冲刺串讲班:串讲重难点

专项突破班:计算题专项突破

点击试听>>>
冲刺阶段

模考金题班:每科详解2套考题

考前直播密训班:考前直播答疑密训

点击试听>>>

考后阶段

上岗实战班:四大模块实践演练

点击试听>>>

答疑互助:添加233网校期货学霸君微信个人号【yibokun78】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考试时间:】【】【

考试推荐:】【】【233网校APP

刷题神器:】【】【

精品好课,0元领

233网校现开放《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真题考点班,由王佳荣、孙婧、李泽瑞老师主讲,现0元免费领取!机不可失,每人限领一科,速来扫码领取!

手机扫二维码
领取课程>>

添加期货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期货从业考试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