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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9)

来源:233网校 2021-07-02 08:20:42

41、美国博顿公司2018年2月1号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净水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在净水器上使用“蓝天”商标,中国的蓝天公司于同一天独立研发出相同的净水器并使用“蓝天”作为商标。博顿公司于2018年7月1号上午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蓝天”商标并主张优先权。蓝天公司于2018年7月1号下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蓝天”商标。关于该商标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博顿公司应获得“蓝天”商标,因为其享有优先权

B、博顿公司应获得“蓝天”商标,因为其申请在先

C、蓝天公司应获得“蓝天”商标,因为其使用在先

D、应由博顿公司和蓝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抽签决定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申请日的上午和下午不分前后,均算同一天;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6个月内申请人享有优先权。《商标法》第26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案中博顿公司于在向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以前6个月内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展览会上使用过“蓝天”商标,享有优先权,所以其申请日期应按2018年2月1日认定为优先权日,按照先申请原则,博顿公司的申请应该被初审并公告,蓝天公司的申请被驳回,只有A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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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约翰雷欧是著名足球运动体育明星,提起足球运动,雷欧的名字无人不知。中国的A公司注册了“雷欧”商标,B公司用“雷欧”作为企业名称,并于产品上显著标明公司名称为“雷欧”,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侵权,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B公司可以A公司侵权在先为由抗辩

B、B公司可以其企业名称系合法工商登记为由抗辩

C、如果约翰雷欧在A公司商标被注册后5年内未申请宣告无效,5年后不能再申请

D、雷欧无权以姓名权被侵犯为由主张A公司的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与乔丹商标侵权案如出一辙。1.约翰雷欧作为公众人物,其姓名可以吸引流量,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将其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侵犯了雷欧的姓名权;2.无论A公司擅自将雷欧注册为商标,还是B公司将雷欧用为企业名称均为对约翰雷欧的侵权行为。本案中A公司的商标被无效宣告以前,此商标是有效的,B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侵犯了A公司的权利,此侵权行为不能以A公司也有侵权或者B公司的名称被工商登记为由抗辩,A、B项说法错误;《商标法》第45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第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A公司注册“雷欧”商标的行为侵犯了约翰雷欧在先的姓名权,作为在先权利人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应该在商标被注册后的5年内,C项正确;雷欧作为公众人物,A公司未经许可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侵犯了雷欧的姓名权,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43、甲公司发明了一款车载空调并获得了专利,随后乙公司自己研发出了相同的技术生产了车载空调,并向丙公司销售了一批该空调,丁汽车公司从丙公司购买一批该车载空调安装于其生产的汽车上,戊从丁公司购买一辆汽车开展运输业务。关于甲公司获得专利,乙公司的研发销售等行为,丙、丁、戊均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自己研发的技术并实施,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B、丙公司不知情且有合法的购货来源,所以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C、丁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戊公司可以不停止使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的关键是乙公司虽然自主研发出车载空调的技术,但是当时甲公司已经取得了该技术的专利,所以乙公司不是先用权人,无权实施该技术。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并销售”的车载空调就属于盗版,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丙公司和丁公司未经许可“销售”了侵权专利权的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戊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该专利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但是丙、丁、戊属于善意侵权,只是认定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且戊如果证明给付了合理的对价也可以主张不停止使用。《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获得专利权,乙公司在甲公司获得专利后自主研发的技术不属于先用权,所以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和销售的行为应认定为侵权行为,且需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A项错误;丙公司和丁公司作为“善意”销售者,虽认定为侵权行为,需停止侵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被行政处罚,所以B、C项错误;戊公司作为“善意使用”者,虽然认定为侵权行为,但有合法购货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且可以不停止使用也无需支付费用,D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44、红旗杂志社出版的《红旗》是国内知名的时事类期刊,每期内容均精心挑选编排,入选率仅为10%。甲网站未经许可转载了该期刊每期所有的文章,并且未标明出处和不得转载。后大量网民从甲网站下载了《红旗》里收录的文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网站侵犯了杂志社和作者的著作权

B、该网站只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C、如果甲网站给作者付费就不侵犯其著作权

D、如果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收纳文章,则甲网站不侵犯杂志社的著作权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本题的关键点是确认杂志社作为汇编作者享有著作权,杂志社在选编入选作品时有独立的判断、取舍和选择,所以汇编而成的杂志为独立的汇编作品,由杂志社享有著作权。第三方使用汇编作品需要原作者和汇编作者双重许可和付费;2.只有报纸、期刊的转载和摘编享有法定许可的权利,其他媒介不受此保护;3.汇编人未经原作者同意而收录其作品,不影响汇编作者的享有著作权,只是需要对原作者承担侵权责任。《著作权法》第15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杂志社经过筛选、编排将相关文章集结成册形成汇编作品,杂志社为汇编人,对于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第16条:“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三方使用汇编作品应该经过原作者和汇编人双重授权。所以网站未经许可转载期刊中所有文章,既侵犯了杂志社又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A项正确,B项错误;第33条第2款:“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只有报纸、期刊之间转载、摘编才能适用法定许可制度,向著作权人付费不经许可不侵权,但本案中甲网站并非报纸、期刊,不能适用法定许可,其未经许可将汇编作品《红旗》上传至网络并供网民下载,侵犯了原作者和汇编人杂志社的著作权,C项错误。杂志社汇编文章时,需要取得原作者的许可并付费,否则对原作者构成侵权,但此侵权认定并不影响汇编人对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甲网站的行为依然构成对杂志社的侵权,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45、某高校为美观而更新校园园林景观,向当地林业局申请采伐许可证。许可证许可采伐树木10棵,而该高校采伐树木20棵。针对该高校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高校可以要求林业局补种10棵相同树木,高校承担相应费用

B、林业局可以要求该高校补种10棵相同树木,并且处罚该高校额外补种50棵相同树木

C、林业局可以对该高校罚款1万,并责令次年内补种10棵相同树木

D、该高校申请许可证需要同时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针对滥伐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考查,考查得非常细致增加了题目的难度。某高校超过了许可证的范围多砍伐了10棵树,应属于滥伐行为。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其补种滥伐数量的5倍并处以罚款。只有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才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保护森林的法规,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或本人承包经营的国家或集体的森林和林木的行为;滥伐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保护森林的法规,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法律规定的部门的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及本人自留ft的森林和林木的行为。本案中某高校取得了采伐许可证,只是超出了许可证的范围,多砍伐了10棵树,属于滥伐行为。根据《森林法》第39条:“……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可责令该高校补种50棵树并处以罚款。当高校拒不补种或补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林业主管部门才会代为补种,由违法者承担费用。A项表述为违法者“要求”林业部门补种,明显错误;林业部门责令补种的数量应该为滥伐株数的五倍,且并处罚款,B、C项的处罚措施错误;《森林法》第34条第1款:“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某高校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应提交供林业部门审核的与采伐有关的文件,D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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