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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刑法《职务侵占罪》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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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被某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聘用,负责查验出场单、验货放行。甲与无业人员乙串通,趁甲一人值班时,由乙开车从货场拉出价值10万元的货物,并销赃平分。对甲、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构成贪污罪,乙构成盗窃罪

B.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盗窃罪

C.甲、乙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D.甲、乙共同构成贪污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侵占行为的,以贪污罪论处。在本题中,甲为国有公司的聘用人员,并非公务人员,因此不能构成贪污罪。甲和乙为共同犯罪,故答案为C。

2、关于职务侵占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虽无经营、管理单位财产的权限,但在劳务活动中经手单位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具有职务侵占罪的职务便利

B .网络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修改数据生成网络虚拟财物并出售给其他玩家,获利数额较大,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 .临时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D .公司职员利用代理公司业务的职务便利,将签订合同所得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职务侵占罪的具体运用。

根据《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ABCD均正确。

3、关于职务侵占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郭某在担任某物业公司客服部经理期间,负责领取发放甲、乙小区19名指导员的政府补贴款。后郭某从物业公司离职,仍以物业公司客服部经理名义,冒领指导员补贴款据为己有。郭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B.王某系某机器公司出纳,顺利进入工厂车间后,盗走工厂大量的原材料去变卖。王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C.某娱乐中心是徐某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个体工商户,徐某负责对外业务和经营管理。徐某代表娱乐中心和陈某挂靠的某音响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音响设备采购合同,后娱乐中心收到了音响设备。事后,徐某并未支付给陈某货款,而是拿将该音响设备去用于个人还债。徐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D.某公司的销售人员蔡某篡改发票数额,欺骗公司的会计、出纳,虚报出差费用。如果认为报销差旅费并不是销售人员的职务行为,蔡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A错误。郭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行为人是否具有代理权以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对于行为人占有、处分被害人所交付的财物,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没有刑法上的意义。判断行为人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性质,必须看该财产是否处于行为人所在单位占有和控制之下。本题中,指导补贴款并不处于该物业公司直接占有和控制之下,郭某已经离职,没有了领取补贴款的职权,郭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B错误。王某构成盗窃罪。王某是公司的出纳,其职责不包括管理、经手工厂原材料,更未曾合法占有该批财物。事实上,王某只是利用了自己是公司员工的工作机会,得以便利的进出车间,没有利用出纳职务产生的便利。故,王某应该成立盗窃罪,而不是职务侵占罪。

C错误。徐某的行为无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应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娱乐中心是个体工商户,不属法律规定的公司和企业。同时《刑法》及司法解释没有对“其他单位”作出明确的定义,不应随意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因此,娱乐中心也不属于“其他单位”。徐某作为个体工商户的一-名股东,其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故,徐某将货款用于个人还债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D错误。蔡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蔡某并没有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务之便,其行为并不属于狭义的侵占行为,而是实施了与职务有关联的诈骗行为,应当成立诈骗罪,而不是职务侵占罪。当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对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了扩大解释。

综上,ABCD当选。

4、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2008年卷二63题)

A .甲系某村民小组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达到5万元

B .乙为村委会主任,利用协助乡政府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之机,将5万元救灾款非法据为己有

C .丙是某国有控股公司部门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5万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

D .丁与某私营企业的部门经理李某内外勾结,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该单位的5万元资金非法据为己有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考点-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B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乙协助乡政府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C项。在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中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题中没有交代是否委派,视为非国家工作人员。D项,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犯罪实施真正身份犯罪,按照实行犯的罪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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