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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历年真题答案(9.16)

来源:233网校 2021-09-14 15:56:12

1、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一95题)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宪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故A项正确。《宪法》第16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据此,B项“和政府统一安排下”的字眼错误。《宪法》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据此,“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包括城镇集体经济组织,故C项错误。《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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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年卷一91题)

A、由党派团体和界别代表组成,政协委员由选举产生

B、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的各种会议

C、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政协委员并非选举产生的,而是采用邀请制。故A项“政协委员由选举产生”表述错误。全国政协委员可以列席全国人大的会议,但并非各种会议,故B项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故C项正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故D项错误。

3、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于民族自治县,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卷一23题)

A、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B、经国务院批准,可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C、县人大常委会中应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D、县人大可自行变通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据此,A项表述正确,不选。《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1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据此,B项表述正确,不选。《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据此,C项正确,不选。《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据此,县人大变通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必须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D项“自行”的表述错误,应选。

4、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4题)

A、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B、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C、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D、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举法》第9条第1款第2句规定:“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故A项正确。《选举法》第8条第2款第1句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故B项错误。《选举法》第9条第2款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故D项错误。《选举法》第3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故C项“省人大常委会”表述改为“省人大主席团”才是正确的。、

5、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24题)

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B、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C、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D、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选举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故A项正确。该法第20条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故B项正确。该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故C项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据此,“可少于1/2”针对的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D项逗号之前缺少“民族”两个字,故错误),且须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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