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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06 14:32:34

2021年大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发布,2021年大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交报名信息时间:8月6日9:00—8月15日24:00。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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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应试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6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者法规和政策(中级)

10月17日

上午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二)相关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5.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处理。 

二、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

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三)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三、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报名时间:8月6日9:00—8月15日24:00

审核时间: 8月6日—8月16日(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8月6日9:00—8月17日24:00(网上缴费)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8日9:00—10月15日24:00(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四、报名流程及审核方式

参加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报名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一)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以免影响报名。

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验。

5.核验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二)填报信息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考试实行工作地属地化管理。拟选择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报考省份选择大连市,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

(三)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五)资格核查与监管

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核查。

1.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网上缴费统一采用银联支付平台,报考人员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2.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调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81号)文件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科;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

3.需要缴费收据报销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

内凭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服务部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需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资格核查部门在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公示工作中,发现不实承诺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复核、领证时间等事宜详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六、严肃考试纪律

(一)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

请应试人员严格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须认真阅读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link.233.com/13076/dlrsw/)“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连市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通知。

八、重要提示

(一)考试实行工作地属地化管理。拟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系统内省份选择界面一定要选择“大连市”,不要选择辽宁省。

(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应试人员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审核窗口查询。

(三)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中心无关;中介培训机构承诺的条件不符可代为报名、可以得到考题信息等均为虚假宣传,请应试人员不要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九、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010—87901800

资格审核:0411-84618283

网上支付:95516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3076/dlrsw/node/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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