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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233网校 2009年5月22日
  对下列人员实施社区矫正: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考试大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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