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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2025年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数字型考点.pdf

导读:2025年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数字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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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数字型考点

    第三章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规与政策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不计入低保共同生

    活家庭成员。

    低保的单独申请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

    三级精神残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

    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低保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启动家

    庭经济状况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状况进

    行信息核对提请3个工作日内,启动信息核对程序。

    低保申请民主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

    见,并在村/社区公示7天。

    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以及低保金发放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10个工

    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对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的地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

    工作日之内完成。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

    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低保动态管理

    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的渐退期。

    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

    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

    障金。

    2、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

    (1)特困人员对象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

    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无劳动能力: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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