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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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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十七章 婚姻家庭的法规与政策/(一)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家庭关系
所属版本:中社版

家庭关系介绍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
(一)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从属于人身关系)
1、权利和义务
1)姓名权
2)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3)日常家事代理权
4)扶养的权利义务:①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
②存在的人身关系,不得转让、处分或抵销
③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④一方不履行,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5)继承权
2、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种类
(1)按发生根据:分为法定财产与约定财产
(2)按内容:1)共同财产制:一般、动产及所得、所得、劳动所得2)分别财产制3)剩余共同财产制
我国夫妻财产制
(1)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2)适用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二)父母子女关系(只有两种)
1、种类: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抚养教育关系
2、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4 16:53:11

家庭关系考点试题

单选题 1.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A . 婚后一方所得的奖金
B . 婚后继承的财产
C . 婚后一方演出费
D . 遗嘱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D选项正确。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A选项错误,婚后一方所得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选项错误,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选项错误,婚后一方演出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单选题 2.林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后,二人共同生活,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陆续取得多项财产。根据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相关规定,下列各项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A . 林某婚后因业绩突出获得的公司年度奖金
B . 王某婚后通过法定继承从其父亲处取得的房产
C . 林某婚后作为职业演员参与演出获得的演出费
D . 王某婚后通过遗嘱继承从其祖父处取得的字画,遗嘱中明确该字画仅归王某一人所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D选项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个人财产为例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王某继承的字画有遗嘱明确单独归其所有,符合夫妻个人财产的法定情形。
A选项错误,婚后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属于《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林某的年度奖金并非个人财产;
B选项错误,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未明确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法定继承的房产应归夫妻双方共有;
C选项错误,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劳务报酬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林某的演出费属于劳务报酬范畴,并非个人财产。

单选题 3.根据《民法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如下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A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B .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C . 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D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D选项符合题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如下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ABC选项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故D选项符合题意。

多选题 4.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列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说法正确的是()。
A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的抚养都是有条件的
B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
C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
D . 父母离异再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随之终止
E . 父母和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无论是否愿意,均须依法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到18周岁为止,对18周岁以上的成年子女不再负担抚养义务,但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
C选项正确,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育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选项正确。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A选项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
D选项错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特别强调,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单选题 5.赵女士由于意外落下残疾,失去劳动能力,没有了收入,老公不但不好好照顾,还和别的女人租住到一起。开始时其老公每月还给一定的扶养费,自赵女士将老公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后,其老公不再支付扶养费,法院在半年后宣布俩人离婚。对于扶养费法院应该()判决。
A . 虽然双方已没有感情,但由于赵女士没有劳动能力,即使离婚,应该继续支付
B . 由于双方感情早已破裂,其自提出离婚之日起可以不再支付
C . 虽然没有了感情,但其老公仍应支付离婚前半年的扶养费
D . 给不给法律无法强制执行,只能靠道德约束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C选项正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换句话说,只要婚姻关系没有终止,即使在离婚诉讼阶段或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期间,双方的扶养关系依然存在,离婚之后,扶养关系消失 。
理解和适用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①夫妻间扶养的内容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②夫妻间的扶养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其产生是基于双方存在人身关系,不得转让、处分或抵消,只要婚姻关系没有终止,即使在离婚诉讼阶段或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期间,双方的扶养关系依然存在;③夫妻间的扶养关系是相互的,夫妻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④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选项A错误,因为虽然赵女士没有劳动能力,但离婚后,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终止。
选项B错误,因为在离婚诉讼期间,扶养义务仍然存在,不能因感情破裂而提前终止。
选项D错误,因为扶养义务是法定的,具有法律强制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大咖讲解:家庭关系

杨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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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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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缔结

(一)结婚的条件
1、必备条件:
1)双方完全自愿:是双方而不是一方;是双方本人;是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二)结婚的程序
1)申请2)审查3)登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婚姻登记机关)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违反公益要件):
1)违反一夫一妻制2)当事人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请求权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1)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基层组织
2)未达婚龄:未达婚龄的近亲属
3)禁止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的机关:法院
程序:不适用调解,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以调解。
法律后果:①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②效力均采取溯及既往的原则
③不得侵害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④子女受法律保护,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可撤销婚姻(违反私益要件)
胁迫的可撤销婚姻
1)请求权人: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2)请求权期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3)宣告机关和程序: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事实婚姻
1、区别: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是首要标志
2、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后:案件办理前,补办结婚手续的认可,效力按实质要件时起算不补办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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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条件

结婚的条件
1、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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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程序

结婚的程序
1、登记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登记程序: 1)申请;2)审查;3)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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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违反公益要件)
1)无效婚姻种类:
①违反一夫一妻制 
②当事人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①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基层组织
②未达婚龄:未达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
3)无效婚姻的请求权期间: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存在,享有请求权当事人可提出申请。
4)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及程序: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5)法律后果:
①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②效力均采取溯及既往的原则
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④所生子女受法律保护,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可撤销婚姻(违反私益要件)
1)胁迫的可撤销婚姻
2)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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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
1、与法律婚姻的区别: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是首要标志
2、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3、1994年2月1日以后:案件办理前,补办结婚手续的认可,效力按实质要件时起算
4、不补办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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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从属于人身关系)
1、权利和义务
1)姓名权
2)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3)日常家事代理权
4)扶养的权利义务:①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
②存在的人身关系,不得转让、处分或抵销
③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④一方不履行,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5)继承权
2、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种类
(1)按发生根据:分为法定财产与约定财产
(2)按内容:1)共同财产制:一般、动产及所得、所得、劳动所得2)分别财产制3)剩余共同财产制
我国夫妻财产制
(1)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2)适用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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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只有两种)
1、种类: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抚养教育关系
2、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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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家庭成员的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1)祖孙关系;
2)兄弟姐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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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解除的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

婚姻的解除
1.登记离婚
(1)登记离婚的条件
①双方自愿离婚。
②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登记离婚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2.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条件
法定标准:
1)感情已破裂(法定理由);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2)感情已破裂例示性规定:①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②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③赌博、吸毒恶性不改;④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2)诉讼离婚的程序
①调解。
②判决。
(3)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①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②关于女方在特殊情况下离婚的特别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离婚的法律后果
 1.离婚对夫妻的法律后果
(1)离婚在夫妻身份关系上的后果:夫妻身份消失;相互扶养义务终止: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2)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后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离婚家务补偿。
2.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1)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归属;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的探望权问题。
3.离婚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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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
(1)登记离婚的条件
①双方自愿离婚。
②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登记离婚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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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条件
法定标准:
1)感情已破裂(法定理由);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2)感情已破裂例示性规定:①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②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③赌博、吸毒恶性不改;④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2)诉讼离婚的程序
①调解。
②判决。
(3)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①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②关于女方在特殊情况下离婚的特别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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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的法律后果
 1.离婚对夫妻的法律后果
(1)离婚在夫妻身份关系上的后果:夫妻身份消失;相互扶养义务终止: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2)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后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离婚家务补偿。
2.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1)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归属;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的探望权问题。
3.离婚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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