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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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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理解
所属章节:第十四章 我国劳动就业和劳动关系法规与政策/(一)劳动合同的法规与政策/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所属版本:中社版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介绍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劳动合同的履行
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
(3)合作履行原则。
履行规定:
(1)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安全劳动环境保护;
(4)不因单位变更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2、劳动合同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4 16:54:03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考点试题

单选题 1.小吴是乙软件开发公司的核心程序员,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负责公司重点软件项目的研发工作。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小吴仅通过微信向部门主管发送消息,称“因个人原因决定辞职,3天后不再到岗”,未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也未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3天后小吴停止到岗,导致公司重点软件项目研发停滞,延误了与客户的交付期限,产生了项目违约金及紧急招聘替代人员的额外费用。下列关于小吴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小吴通过微信发送的辞职消息视为书面通知,劳动合同自消息发送3天后解除
B . 小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软件开发公司
C . 小吴虽未按规定辞职,但未直接损坏公司财物,无需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 . 乙公司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小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案例中小吴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软件开发公司,符合法规要求。
A选项错误,微信消息不属于法定的“书面形式”,小吴的口头性质辞职通知,不能视为履行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义务,劳动合同不能即时或按其所述3天后解除;
C选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小吴未经法定程序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项目延误、产生额外费用,属于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选项错误,《劳动合同法》仅明确两种情形下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一是违反保密义务,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小吴的辞职行为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即便劳动合同中有相关违约金约定,该条款也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乙公司无权要求小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单选题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体现了劳动合同履行的( )。
A . 实际履行原则
B . 全面履行原则
C . 合作履行原则
D . 平等履行原则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1)实际履行原则(A选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能由第三方代替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B选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3)合作履行原则(C选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相互配合、友好合作。
D选项错误,不属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内容。

多选题 3.下列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B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无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 .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D .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E .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C选项正确,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D选项正确,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E选项正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B选项错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如果安全卫生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使用,那么在生产过程中就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单选题 4.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列关于女职工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可因其不胜任工作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B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C . 女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夜班劳动
D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本人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A选项错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其不胜任工作。
C选项错误,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但并不是所有怀孕女职工都不能安排夜班劳动。
D选项错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单选题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 试用期
B . 培训项目
C . 保守秘密
D . 社会保险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D选项正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D选项)。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ABC选项错误,均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试用期(A选项)、培训(B选项)、保守秘密(C选项)、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关于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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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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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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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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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种类、内容和效力

劳动合同的订立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 
(3)合法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2、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1)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1)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和相关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具体有下列情况: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处理方式有三种:一是撤销合同;二是修改合同;三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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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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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其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双方协定,办理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需保存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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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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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分类和效力
1、集体合同的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2、集体合同的类别:企业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区域性集体合同。 
3、集体合同的效力 
1)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二)劳务派遣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3)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2)工作地点; 
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9)经济补偿等费用; 
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三)非全日制用工 
(1)定义: 
以小时计酬为主,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相关规定: 
1)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劳动者可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单位订立合同,但后者不能影响前者; 
3)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4)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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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内容、分类和效力

集体合同的内容、分类和效力
1、集体合同的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2、集体合同的类别:企业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区域性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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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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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3)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2)工作地点; 
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9)经济补偿等费用; 
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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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 
(1)定义: 
以小时计酬为主,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相关规定: 
1)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劳动者可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单位订立合同,但后者不能影响前者; 
3)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4)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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