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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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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何振锋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六章 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与政策/第一节 人民调解法规与政策/人民调解的程序

调查研究介绍

调查研究
(1)询问了解当事人意见和要求
(2)查看现场
(3)向其他知情人了解情况

专题更新时间:2023/12/28 08:21:55

调查研究考点试题

单选题 1.关于人民调解程序中的调查研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以后,要及时开展调查研究
B . 如需查看现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及时查看现场
C . 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先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之后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
D .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作现场勘验笔录
去答题练习

大咖讲解: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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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
社会工作者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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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概念和原则

人民调解的原则
1、定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教育
2、特征:群众性、民主性、自治性、法制性
3、三项原则:
(1)依法调解的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进行。
(2)自愿平等的原则
自愿平等原则贯穿人民调解活动的始终,是人民调解的基础。
主要体现在:调解纠纷,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调解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的自愿
(3)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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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当事人在调解中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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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程序

人民调解的程序
1、受理纠纷:(1)申请调解  (2)主动调解
2、调查研究
3、进行调解
4、结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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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的内容、效力及确认

调解协议的内容、效力及确认
1、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2、效力:
1)书面的,自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2)口头的,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3、确认:
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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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概念

人民调解的概念:
定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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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意义

人民调解的意义
人民调解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重要形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服务群众,人民调解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对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祖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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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原则

人民调解的原则
(1)依法调解的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进行。
(2)自愿平等的原则
自愿平等原则贯穿人民调解活动的始终,是人民调解的基础。
主要体现在:调解纠纷,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调解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的自愿
(3)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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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的权利

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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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的义务

当事人在调解中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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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纠纷

受理纠纷(两种方式)
(1)申请调解
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动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以口头、书面等形式。
(2)主动受理
根据群众报告、有关单位转告、调解委员会得知主动去调查。这也是受理纠纷的基本来源和重要形式。
注意:当事人明确拒绝不调解,要进行受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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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调解

进行调解
可指定一名或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调解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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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调解

结束调解
(1)达成调解协议
(2)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告知纠纷解决的其他途径,如仲裁、行政、司法等。
其他工作:
记录、归档、有必要的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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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的内容

调解协议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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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的效力

调解协议的效力
1)书面的,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2)口头的,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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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的确认

调解协议的确认
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