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考点解析
社会保险经办介绍
社会保险经办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未能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2)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3)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一、构成与来源
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职工缴费,缺口由同级财政补贴,可依法投资运营增值。
医疗保险基金:用人单位+职工缴费+政府补贴,可投资运营增强支付能力。
失业保险基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费为主要来源,财政补贴补充,含基金利息等。
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不缴),来源为单位缴费、利息及合法并入资金,不得投资运营。
生育保险基金:全部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不缴),来源为单位缴费、利息及合法并入资金。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
1、征缴主体与核心原则
(1)征缴单位:2018年机构改革后确定为税务部门;
(2)征收原则:集中、统一征收,形成“登记-征收-传递-汇总”闭环管理。
2、社会保险登记要求
(1)用人单位登记:
①成立登记: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单位印章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经办机构15日内审核发放登记证件;
②变更/注销登记:登记事项变更或单位终止的,30日内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2)个人登记:
①职工登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逾期未办的由经办机构据实核定应缴费用;
②灵活就业人员登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自愿参保的,自行向经办机构申请登记。
缴费流程:(1)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非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代扣代缴职工费用,按月告知缴费明细;逾期未申报的,按上月缴费额110%核定,补办后结算;(2)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费。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基数:工资总额;
职工基数:上月实际工资收入(含工资、奖金等),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
灵活就业人员基数:上月实际收入,无法计算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1)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的省份,需研究过渡办法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
社会保险经办与监督
1.社会保险经办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未能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2)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3)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2、社会保险监督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2)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社会保险费征缴
我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采取自行申报制度。
①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监督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2)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免费听
刘晓晨
社工女神
主讲: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四次担任Ja(国际青年成就)大学生事业起航课程团队队长,在《社会福利》、《中国社会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发展简报》等报刊杂志发表专业文章20余篇。议题包括:儿童权利、社区发展、社会性别、NGO倡导等。

免费听
刘战旗
案例讲解透彻
主讲:中级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高校社会工作副教授,多年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科研经验。

免费听
何平
干货十足
主讲: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免费听
马海燕
一听就懂
主讲: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高校高级教师,社会工作师,多家社工机构督导,发表专业论文近30篇。参与北京市级、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十余项,近年来每年均参与北京市社工师资格考试辅导与各类社工项目评审、社区社工入职培训以及社区后备干部招录的笔试面试工作。

免费听
徐龙超
技巧好记实用
主讲: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暨南国际大学社会工作博士、中级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任某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研室主任,曾荣获民政部职业院校社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广东百名社工督导团成员,惠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成员。

免费听
杨立伟
人帅课精彩
主讲:公共基础知识,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公共基础知识
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专业智能,高效提分
章节练习
章节专项突破
进入做题
精选试题
省时高效精选
进入做题
模拟考场
大量题免费做
进入做题
考前点题
高效锁分72小时
进入做题
每日一练
每天进步一点点
进入做题
历年真题
真题实战演练
进入做题
易错题
精选高频易错题
进入做题
模考大赛
同场闯关做题
进入做题
APP刷题神器
模考大赛
考点打卡
做题闯关

扫描二维码 下载233网校APP刷题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