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时间安排,4月20日-4月30日(双休日除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仅限试点的市、县教育局受理人员)。
5月11日-5月15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报名材料;5月23日-5月24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1日公示认定结果;6月18日-19日发放资格证书。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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